为进一步加强澄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保护和传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相关规定。澄城县积极开展第四批省级非遗传承单位和第六批省级非遗传承人申报工作。
日前,经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批准,“澄城县润昌德瓷业有限公司”被公布为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单位;“澄城手绘门帘”传承人李天社、“澄城鼓吹乐艺术”传承人李福俊被公布为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